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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信息报备与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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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信息报备与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更好地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报备内容

1、国家有关直销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相关规章;

  2、公司产品范围公告;

  3、公司直销产品名录;

  4、公司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

  5、公司保证金使用情况;

  6、公司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式样;

  7、公司、公司直销培训员及直销员违规及处罚情况;

  8、其它需要公布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报备方式

公司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后,每月15前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上月必须报备的内容。

报备的内容:

1、公司保证金存缴情况;

  2、公司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明细情况;

   1)公司直销员按月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金额;

   2)公司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金额占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比例。

  3、公司每月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

  4、公司直销培训员备案;

  5、其他需要报备的内容。

第四条   信息披露内容

1、公司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及与直销企业解除推销合同人员名单;

2、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3、公司直销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产品质量及标准说明书,以及直销产品的主要成分、适宜人群、使用注意事项等应当让消费者事先知晓的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公司应披露其取得相关认证、许可或符合标准的证明文件; 

4、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

5、直销产品退换货办法、退换货地点及退换货情况;

6、售后服务部门、职能、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 

7、公司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公司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直销员解约制度,直销员退换货办法,计酬办法及奖励制度,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

8、直销培训员名单、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

9、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

上述内容若有变动,东方红公司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在获得许可)后1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方式

1、公司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后,通过自己的中文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公布必须披露的信息。公司直销信息披露的中文网站为:www.space-biotech.com。公司直销信息披露的中文网站在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与直销行业管理网站链接。

2、如果披露的信息内容有变动,公司应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在获得许可)后1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

3、正常情况下,公司于每年四月份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在自己的中文网站上公布必须披露的所有信息。

第六条   管理流程

1、管理机构:公司在企业管理部设置专职信息管理员,必要时成立信息管理部,根据本管理制度,专职对需要报备和披露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报备披露、归档管理。

2、信息收集:定期对需要报备和披露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

3、报备披露:及时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报备公司直销经营的有关信息,并通过公司直销信息披露的中文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必须披露的信息。

4、归档管理:将所有报备和披露过的信息分类归档保存,随时准备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相关承诺

1、保证在得到商务部批准直销经营后,三个月内按相关规章向商务部报备。

2、保证公司及分支机构、直销员所销售的产品说明与公司网站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

3、保证公司与直销员所签订的合同,以及与直销有关的、所使用的产品说明和任何宣传材料都与公司网站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

4、如果公司未按《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批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愿意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接受处罚。